生活感悟短文

一个媒体工作者看《人民的民义》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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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笔之前我想说:此感只代表我个人感受。因每个人观点不同,所以感受也不同,其中可能会引用一些事实,但请不要对号入座,本人没有要攻击任何人的意思。

随着电视剧《人民的民义》这部反腐剧的播出,因为剧中情节所表现的反腐大尺度,够真实而引起了大众的共鸣,导致几乎全民追剧,我也不例外。之后我注意到网络对此剧的讨论呈白热化程度。

在大家对《人民的民义》的讨论中有对反腐尺度、有对官员级别的大小、有对达康书记、有对瑞金书记等各种讨论。也许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所注意到的一个小细节却是港媒《镜鉴周刊》刊登了攻击瑞金书记之文和瑞金书记的应对态度和方法,并由此引起我对同行和自己在采访中碰到的情况,想一喷为快。

剧中瑞金书记明知道《镜鉴周刊》所刊之文是属于造谣污蔑,但还是很积极的安排宣传部门发文应对。而现实中我们所碰到的地方部门针对刊发或是还没有刊发的负面新闻(一般是当地宣传部门对有新闻价值但有一些消极影响的事实都称负面新闻),即使所述是真实存在的事实,又是怎么应对的呢?

盘点几个曾经发生过的典型案例:

1、王大豪发评论被开除。

09年四月初新疆天山网评论编辑王大豪因为发表一篇评论,批评乌鲁木齐教育局要求小学生背会市委书记的名字,连一年级的孩子也不放过,给孩子们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此事经中国青年报报道后,引发了很大反响。7日,他本人在博客说“被领导约谈,委婉地要求他辞职,理由是他的评论惹得领导不高兴了。8日,王大豪在博客晒出了他“捡垃圾”的照片。此事件引发当时很多时评作者们的震惊。不论王大豪先生是不是真的去捡垃圾了,本人倒是崇拜王大豪先生在此事件之后留在博客里的独白:“作为新闻工作者,如果不能为老百姓说几句真话,不如拣垃圾。”

2、《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跨省追捕。

2010年5月上旬,《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得到新闻线索,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

5月20日,遂昌县公共安全专家局正式立案侦查。据凯恩股份的公司公告称,据凯恩股份的公司公告称,就近期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本公司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当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已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6月5日,仇子明采写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经《经济观察报》发表,批评凯恩股份在过去的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自今年1月开始大幅减持凯恩股份股票,截止报道日,套取现金近2亿元。

6月8日,凯恩股份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中否认了2010年6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表《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证监局已展开调查》一文中的三段文字,表示保留对制造和散布公司不实传闻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月22日,仇子明再次对凯恩股份采写了调查性报道《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报道称,凯恩股份涉及到的凯丰纸业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均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6月——7月间,有媒体称,报道刊载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经济观察报》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

7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共安全专家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7月28日,中新网证券频道连线《经济观察报》高层人士时,获知涉事记者仇子明确遭到所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共安全专家局的通缉,该报社仍准备将系列报道继续下去。

同日,《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7月29日,浙江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决定: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刑事拘留决定,并向仇子明赔礼道歉。至此,这场由企业和公安局演出的乌龙剧收场。

3、2005年5月,《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记者傅桦接到报料,经深入采访之后撰稿《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凸现龙家堡机场延误交付背后》和《质量安全不能打折扣》,披露了吉林长春一机场建设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返工、建设费用超标、附近大烟囱影响飞行等问题。让人觉得蹊跷的是,两篇报道见报后,第一财经日报》接到了吉林省委宣传部的公函。公函称:“如果这样的负面报道在媒体和社会上广泛传播,将会严重影响吉林省的形象”。公函还希望,《第一财经日报》不再对此做后续负面报道,同时协助删除有关的网上报道。就这样,两篇新闻报道最终被“和谐”了。更骇人听闻的是,两年后,举报人张广涛涉黑被拘捕,傅桦也遭跨省追捕,涉嫌收受贿赂受审。

笔者本人所经历过的事件

10年,笔者(笔者时任某央级媒体驻山西记者站副站长)和山西主流媒体一知名记者同时接到某县运管所所长违法乱纪和贪污受贿的举报,遂一同前往采访。在初期采访过程中碰到重重阻力,所涉及政府各个机关、部门要么说没证据,要么说没接到举报不知情,甚至在第二次前往采访住宾馆时还被公安“保护了起来”。关于此运管所所长第一篇报道发出后,当地相关部门还是推诿,而运管所所长本人则上蹿下跳,甚至前往首都找关系、花钱删除已在网络上被各网站和贴吧广为转发的文、贴。

第二次发稿时,笔者在刊发稿件时向山西省各相关部门发了一份内参。内参被上级部门领导批阅并送达当地之后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在前几次采访中还相互扯皮、推诿的县个部门一夜之间既有了举报材料也有了证据,并且很快给出了处理结果。

2010年5月下旬,某县某学校发生老师体罚学生事件,在笔者前去采访时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领导都极力否认此事,面对举报者转给笔者被体罚学生在医院的检查单和受伤的照片还在推诿说要调查一下此学生是不是该学校的学生。当报道出来之后的第二天,当地教育部门不仅落实了是事实而且拿出了在记者采访,各领导都否认说不知道的那天就已经开会做出的处理决定。

2010年9月,某市开发区工商局分局稽查队私自成立市场管理处,并由内部人员出任该管理处主任,巧立名目乱收费,收费不出具任何票据,所收费用的去向不明。笔者前往采访调查时,短短一个小时,该分局和稽查队领导就变换了三种说法。先是说市场管理处不是该单位下属部门,也没有该单位员工在内任职。接着又说此管理处属于工商稽查队监管,但主任是社会招聘来的。后说收费都有票据,票据是从当地税务部门领取的正规发票。而当笔者前往税务局了解时却发现一年内没有此市场管理处任何领取过发票的记录。

稿件见报之后的第三天,该工商分局稽查队队长和此市场管理处的主任不仅承认了举报者举报的都是事实,管理处的主任还痛哭流涕表示自己一定会改正,会向商户退还所有不合理收费,央求千万不要再有跟踪报道,以免事态扩大导致市场关闭。

追问和不得不提的两件事

《人民的名义》中,瑞金书记面对境外媒体刊发的诬陷之文采取积极应对、发文陈述事实、驳斥诬陷之言。可作为我们某些部门的领导在事实面前所采取的却是装聋作哑、推诿敷衍,等到文稿刊发之后又是各种解释、各种表态,极尽表演之能。有一句俗语:早知如今,何必当初?何不在事发之初就像瑞金书记那样积极去面对,该处理的处理,该免职的免职采取主动,而非要等到文稿刊发之后陷于被动还要失去民心,让大众对自己的领导能力失去信心呢?

不得不提的两件事:不久前,某报某记者报道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当地县领导看到报道的第一反应不是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以杜绝更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而是第一时间责成宣传部门约谈该记者先删除该稿件。

某报某记者采访一乡镇企业安全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在问安监和环保工作人员为什么违规企业早就存在而职能部门人员却没发现或者说是发现了却没查处时,相关人员欲言又止,支支吾吾、遮遮掩掩。此后记者从别的渠道得知此家企业“后台”很硬,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只要谁去检查这家企业,谁就会被上级有关部门调查。

问某县领导:稿件删了就代表事实不存在了?就代表群众不上访了?问存在安全和污染问题企业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害怕自己被查就可以玩忽职守,对违规企业装聋作哑扮盲人?如果自身正又何怕被查?

后记(不如说是声明更贴切一些)

《人民的名义》不仅仅是让我们看热闹,不仅仅是让我们讨论达康书记的表情包。此剧让我所看到的是党中央对反腐的力度,是国家对打击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的决心;此剧让我相信不管是祁同伟还是高育良类的官员,隐藏的再深、伪装的再好最终也会被查处;让我相信易学习、侯亮平、陈海之类的官员会越来越多;更让我坚信在现有国家领导人领导之下的我们伟大的祖国像跨省追捕、栽赃陷害、打击报复媒体人员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标签 : 生活感悟短文 作者:转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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