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短文

别样的江湖()

短文词典 duanwen.cidiancn.com

阅读: 319

我叫张三,俗得不能再俗的名字,不过还好,我有个和名字不太匹配的绝技:耍飞刀。

我从小是被两个老乞丐捡到养大的,于是理所当然,这两个猥琐的怪老头成为了我的师傅。关于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爱吃牛,老是吹嘘自己是什么武林高手,你问我是多高的高手,我也说不上来,也许是像天空麻雀飞的那么高吧。虽然我们老是能看见它,流着口水,但就是够不到它。

但就是这样高的高手,还是都死了。一个是在干副职业耍流氓调戏一个开铁盒子“宝马”的年轻女人时被车追了一路撞死了,撞死人的时候,那女人貌似还丢下一句话:我是武林盟主的二房,就你那样,还敢调戏老娘,死了活该。记得当时我和另外一个师傅发现他时,人已经断气了,就那样睁着眼睛满身鲜血的躺在人流不绝的路中间。当我们拖着他的尸体准备回到破庙的时候,又被一群捕快拦下了,让我们缴纳一笔阻碍交通费,最后因为没钱交费,又被胖揍了一顿,记得一个带头模样的还边打边说:兄弟们往死里打,我舅父是县太爷,打死了算我的。庆幸的是,我们两个活人都没死,当然死人也不会活。最后变成我拖着一个死人,一个半死人回去的破庙。在回去的路上,我一直看天,希望老天来下点雨衬托下我的心情,但是太阳一直就那样高高挂着,光线刺得人眼睛发痛,没有一点藏到云朵里去的意思。因为这,我还很愤恨,毕竟死人了怎么能不下点雨呢?但是不久,老天爷弥补了我的愤恨和不满,就在第一个师傅入土不到3天,第二个师傅就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傍晚,丢给我三把还像模样的飞刀和五个铜板后也领了人生最后的盒饭。当我拿到他给我的东西的时候我只是呆呆的看着铜板,最后实在忍不住留下了眼泪,眼泪这东西忍住还好,一旦流出来就仿佛泄洪一样真是很难抑制住。其实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哭,我内心想可能是老头藏着五个铜板还让我吃半个馒头的缘故吧亦或者花完铜板后就没人带我去挨家挨户的祈求别人的怜悯:一个或半个馒头,一碗或者半碗残羹。

第二个入土的的帮第一个入了土,暂时还没入土的把第二个埋入了土中;先后不过短短五天,一片空地就升起了两个坟头。我心里想,还有这么多空的地方,万一改天我也进土了怎么办?想想都很害怕的我做了个艰难的决定,离开企石镇去钟转镇去谋生。没想到在钟转镇的第二天,我遇见了一个混混李四。记得当时他看见我玩的一手飞刀,就决定不抢我在街头他地盘抢夺路过小学生一天所得的2个铜板,而是让我跟他混。记得当时他说:小子,跟我混吧,管吃饱管睡暖。当时我就动心了,但还是摇头拒绝了,因为我怕进入传销组织就完蛋了。然而当李四把刀抵到我脖子上时,我不怕了,嘿嘿,毕竟管吃管喝吗,这事情完全是天上掉陷阱啊。

跟着李四我们平时靠着耍飞刀勒索上”私塾“的小学生,谁让他们小小年纪钱包每天的零用钱抵得上人家辛苦种地一个月的收入呢,这么容易来钱的方式谁又能不动心了,抢了他们也不敢怎么样。就这样我们每天别说弄到馒头吃,甚至有时候都能吃到肉。然而有一天,我拉肚子,李四单个去干我们的“事业”,我都等到晚上没见到人。后来打听才知道,李四勒索错人了,他竟然勒索一个”冒着圣光“的小孩,更可怕的是”冒着圣光“的小孩都是足族人,属于稀有人群,他勒索同为菜族人没事然而怎能勒索别的少数族系的人呢?就为这,为了“平等和睦”,李四被砍了头。李四砍头那天,我没敢去,只是听人们讲,他死的时候说了句:奶奶的,希望下辈子也做个足族人,这样说不定当年就能上太学而不用像现在浑浑噩噩的死去了。李四死了,收尸的人都没有。问我为啥不去,这不是废话吗,万一办个同谋怎么办?我还有美好将来呢。但是良心过不去的我还是帮李四弄了个衣冠坟,虽然里面只有李四的一只臭袜子。问我为啥不埋衣服,我只想说奶奶的,他就一套穿着被砍头了,这只袜子还是我偷穿的他的,他还骂了好几天再说就算有衣服也不能浪费不是。直到今天,我还一直想:李四和我究竟算不算朋友呢?但是我感觉我还是把他当朋友的,因为人生中,遇见到愿意分给我馒头吃的除了两个老乞丐也只有他了。

埋下李四,钟转镇不能呆了,只能走。现在好了还剩下我一个人,幸亏还剩下我一个人,无牵无挂。反正也没有什么行李,拍拍屁股哥就往远方的揭威镇去了。在揭威镇,为了谋生我又捡起了飞刀,开始从良卖艺,就这样我的卖艺生涯开始了。在卖艺的那些日子里,通过每天只吃一个馒头,别说我还攒下了不少钱,有时候我数着脚趾头和手指头计算着,我每天努力赚到的钱每天吃一个馒头节约下来,从现在我24岁到我75岁就能攒到一所房子的钱,想着想着我都禁不住得意的笑了,开始对”美好的明天“充满了憧憬。再后来,机缘巧合下我竟然被镇上的来福客栈的老板看中,收下做了客栈的小二,我每天和店里的酒客吹嘘着我曾经的过往,那时候,老板的独生女儿如花经常会用一种崇拜的眼观看着我,每当这时候我都会莫名的兴奋。后来,顺理成章的我娶了如花,虽然我不是很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但是老板说娶了她将会把客栈交给我管理,为了这我才娶了她。再后来,老老板走了而我成了新老板,但我这时候却是真心喜欢上了如花,毕竟不嫌弃我脚臭又愿意每天帮我洗衣做饭把我当大英雄看的人,我怎能不去呵护她?以前她是老板的宝贝,我想以后我也会把她当成我的宝贝放在心中。

现如今,我坐在店门口,看着外面的天,又和人吹起了曾经的过往,扭头看着如花依然崇拜仿佛看大英雄的眼光,立刻又觉得飘飘然起来。在她眼中,在这一辈子都在一个土集市里长大的人眼中,我是一个大英雄,她感觉我是个大英雄,管他呢,谁又能说我不是呢?想到这,忍不住的我又抬了抬自己这伛偻的身躯,使自己看起来更高大一点,来配合自己”大英雄“的身份。

标签 : 短篇小说短文 作者:转 12-13

分享短文给亲友.

下一篇:王近山(一)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白鸽少年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